柔性执法,和谐当事人双方关系
2023-01-16 08:26:1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伏志勇 | 作者:刘嘉豪 李丹洁 | 点击量:6465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 刘嘉豪  李丹洁近日,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。

申请执行人严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在2021年9月达成和解协议,约定张某在2022年9月30日前一次性还清本息6万元。协议生效后张某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,严某某遂向雨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案件执行过程中,执行法官约谈双方当事人,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是低保户,在冻结了他的银行、微信、支付宝账户后,虽然督促张某进行还款,但是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无法一次性到账执行款项,被执行人特申请是否能分期付款。执行法官为保障双方利益,营造和谐社会关系,与申请人多次沟通,将实际情况同申请执行人严某进行说明,最后严某同意张某分期还款的方案。

雨湖法院将继续秉持人民至上宗旨,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利用柔性执法手段,减少双方当事人矛盾,协调双方当事人关系,进一步创造良好和谐的社会关系。

一审:李林俊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
责编:伏志勇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关于我们-商务合作-法律声明-联系我们
广告热线:0731-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:湘ICP备19000193号-3 版权所有: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《湖南法治报》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